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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不清怎麼處理?

欄目: 交通事故責任 / 發佈於: / 人氣:3.17W

交通事故責任不清怎麼處理?

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以後,一般交警部門會根據事故現場確定當事人之間具體的責任範圍。但是在極少數的情況下可能出現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清的現象。對於交通事故責任劃分不清時,應該按照什麼方式處理?本站小編在下文中爲您解答。

交通事故責任不清怎麼處理?

“優者危險負擔”原則,是指在難以分清各自過錯責任的情況下,充分考慮雙方對安全注意義務的輕重,按照機動車危險性的大小以及危險迴避能力的優劣等,適當分配事故雙方賠償責任的一種糾紛處斷方法。

“優者危險負擔”原則的適用,充分體現了現代法治抑強扶弱的基本精神。判斷“優者”的標準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機動車爲“優”;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則應綜合質量、硬度、速度、車輛自身控制力等多個因素,以危險性更大的一方爲“優者”。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相關法律規定

第七十五條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後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法的相關規定,確定交通事故責任大小的依據是明確的。在特殊情況下確實不能確定事故的責任劃分的,就需要按照優者危險負擔來確定當事人之間具體的責任大小和需要賠償的範圍。對於交通事故的賠償,如果您還需要了解其他規定的,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獲得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