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刑事賠償協議書怎麼寫?
交通事故刑事賠償協議書
甲方:白 XX,女,1983 年 6 月 18 日出生,漢族,住xx區。系陝 KXXX 小轎車車主。
乙方:李 XX,男,1980 年 7 月 29 日出生,漢族,住xxX 村。系陝 KXX 車車主。
甲、乙雙方就 20 年 5 月 6 日晚發生的交通事故,經雙方充 分協商,現就此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賠償甲方車輛修理費、拖車費、醫療檢查費、交通 費等費用共計人民幣肆萬貳仟元整(小寫:¥42000 元) 。該賠償款於簽訂本協議之時同時交付,不另立憑據。
二、雙方所涉其它責任互不追究。即甲方不得追究乙方任何 責任,乙方不得追究甲方任何責任。
三、乙方自願放棄一切權利,不得向甲方再行主張任何權利。
四、本協議爲一次性調解賠償協議,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 得反悔,如有反悔,需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貳萬元整(小寫: ¥20000 元) 。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後 生效。
甲方(簽字) :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車禍賠償金怎麼算?
(一)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但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二)被扶養人生活費
以前對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標準是生活困難補助標準或者基本生活費標準,前者每月就是幾十元,後者實際上是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也不過每月二三百元。《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則規定以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也體現賠償與損害的一致。同時,《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被扶養人是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週歲,60週歲以上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這也有別於就辦法規定的“未成年人計算至16週歲,50 週歲以下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50週歲以上的按照5年計算。”
(三)死亡賠償金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人標準,按20年計算。但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四)殘疾輔助器具費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五)醫療費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六)誤工費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人狀況確定。
(七)護理費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八)交通費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九)住院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十)營養費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十一)喪葬費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綜合上面所說的,交通事故賠償如果涉及到民事的賠償是可以由雙方來進行協商處理,因而在寫協議書的時候就要註明清楚雙方所協商的事宜、特別是賠償的金額就一定要註明清楚,避免之後會引起各種的糾紛,協議只要雙方簽訂好之後就可以起到法律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