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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把車拖走後怎麼辦?

欄目: 交通事故處理 / 發佈於: / 人氣:8.71K

交通事故把車拖走後怎麼辦?

一、交通事故把車拖走後怎麼辦?

交通事故車被拖走時可以透過交警與對方協商解決後,憑處理完的憑證就可到車管所拿出車;若未達成調解可透過訴訟處理,只要事故賠償處理清楚就可拿出車輛。

1、首先,造成受害人受傷的,及時墊付醫療費。

2、其次,可以透過交警處理,雙方協商解決後,憑處理完的憑證,可以到車管所拿出車輛。

3、雙方未達成調解的,交警應在事發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出具事故認定書,透過訴訟方式處理,只要事故賠償處理清楚,是可以拿出車輛的。

二、交通事故的處理流程

1、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必須立即停車,當事人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必須移動時應當標明位置)並立即打“122”電話報警,聽候處理。

2、公安交警部門接報後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取證,恢復交通。

3、經現場勘查,不屬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製作非道路交通事故的結論書送達當事人,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屬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立案調查。

4、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需要,對交通事故車輛、物品、屍體、當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狀態及有關道路狀態進行檢驗或者鑑定。

5、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通知死者家屬在事故發生之日起10日內辦理喪葬事宜,並通知當事人及其所在單位或機動車所有人預付傷者的搶救醫療費及事故責任保證金,如不預付則暫扣車輛直至事故處理結案。

6、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查明事故原因後,依法對事故作出責任認定。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責任認定書後15日內,向支隊法制科申請重新認定;支隊法制科受理後30日內作出重新認定。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爲最終認定。

三、交通事故認定要花的時間是多久

根據法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事故認定書的期限分別爲:

1、場調查之日起10日內;

2、查獲交通肇事逃逸車輛和駕駛人後10日內;

3、以及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5日內。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10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10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3)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綜上所述,事故認定書的期限分別是,現場調查應當在10日內認定,交通肇事逃逸車輛應當在10日內認定,檢驗,鑑定結論確定應當在5日內,現場調查之日起10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10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