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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後續治療協議書誰籤?

欄目: 交通事故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1.96W

交通事故後續治療協議書誰籤?
交通事故後續治療協議書誰籤?

一、交通事故後續治療協議書誰籤?

由肇事司機和受害者協商簽訂,協議書上應寫明住院費等費用已經由事故責認方負清,此次後續的治療費用是作爲一次性算清,以方受傷一方有任何問題與責任方無關,最好是出警交警簽字,此外,交通事故受害人在主張後續治療費時,一定要記得保管好相關的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以此佐證在訴訟中提出的相關治療費用。否則,很容易因爲證據不足導致少獲後續治療費或者無法獲賠。

後續治療費是指對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損傷治療後而遺留的功能障礙需要再次治療的費用或傷情尚未恢復需要二次治療所支付的費用,由事故責任者按照一定的標準對該項費用進行的賠償。對治療後留有後遺症或者傷情尚未恢復需要二次治療的受害人來說是必須的,是交通事故的後果之一,應當予以賠償。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標準是什麼?

(1)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3)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或者重新檢驗、鑑定結果確定後五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4)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書面申請)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並送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

交通事故的後續治療協議書,應該由司機和受害者簽訂,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必須由交警到現場進行實地勘查,根據現場的情況,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由事故雙方簽字。交通事故中認定的責任不同,所承擔的賠償也有所不同,如果認定爲同等責任,要相互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