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構成誹謗罪以假亂真法院怎麼判刑?
一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誹謗罪是自訴案件,需要受害人到法院起訴。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透過資訊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爲,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二、誹謗的行爲有哪些?
(一)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資訊網絡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資訊網絡上散佈的;
(二)將資訊網絡上涉及他人的原始資訊內容篡改爲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資訊網絡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資訊網絡上散佈的;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資訊網絡上散佈,情節惡劣的,以“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論。
三、誹謗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一)同一誹謗資訊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三)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四、誹謗案件中怎麼確定精神損害賠償金?
精神損害賠償金可以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權行爲的目的、方式、場合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爲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法律制度中對誹謗罪規定了好幾個不同的量刑幅度,而且誹謗他人的這種行爲,已經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他人的名譽權,所以被判刑之後還要承擔其他的法律責任,例如公開賠禮道歉,消除造成的不良影響,受害人還可以要求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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