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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精神損失費怎麼賠?

欄目: 交通事故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7.73K
交通事故精神損失費怎麼賠?

一、交通事故精神損失費怎麼賠?

交通事故精神損失費需要綜合這些因素進行計算賠償: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

2、侵權的手段;

3、造成的後果;

4、侵權人的經濟狀況;

5、當地的生活水平。

二、交通事故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是什麼

精神損失費並無統一規定,精神損害撫慰金要結合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爲造成的損害後果、侵權人的獲利情況、侵權人經濟能力,以及受訴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綜合確足。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參照整個民事領域的精神損害賠償的標準,確定賠償數額的計算方式,並結合現有的相關規範性檔案的規定作出以下考慮因素,僅供參考:

1、受害人死亡的,對死亡者本人予以賠償10倍的受訴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費的死亡賠償金,該死亡賠償金不以受害人年齡作爲參酌因素,直接計算10倍;對死亡者近親屬予以賠償20倍的受訴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費的死亡賠償金,該死亡賠償金應根據受害人的年齡大小因素進行計算扣除,即對不滿16週歲的,年齡每減少1歲,減少1倍賠償數額,最低不少於5倍;對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倍賠償數額,最低不少於5倍。

2、受害人致殘疾的,首先對傷殘者之殘疾確定賠償數額上限,即從傷殘之日起予以計算20倍的受訴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費的殘疾賠償金,該殘疾賠償金不依受害人年齡爲參酌因素,然後採用以司法鑑定方式評定受害人的傷殘等級或喪失勞動能力等級(按十個等級計算);最後依據該不同等級,在上述計算所得賠償上限範圍內,確定受害人可能獲得的精神損害賠償撫慰金基本檔次。

3、對於未達殘疾程度的受害人給予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可以司法鑑定方式評定輕傷、重傷標準來劃分等級。輕傷者,其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可確定爲受訴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費。重傷者,其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可根據其程度確定爲受訴法院所在地年人平均生活費的35倍。毀容或胎兒流產者,其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可根據其程度確定爲受訴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費的10倍,60週歲以上的可適當減少。但對未達殘疾程度的精神損害撫慰金依其情節一般不能超過殘疾賠償金,如一般情節輕微的,可只判令加害人賠禮道歉或定期看望。上述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及精神損害撫慰金未考慮雙方責任分擔、受害人身份及社會地位等因素,這些因素在確定最終賠償數額時應予酌情衡量。

在現實生活當中發生的交通事故,那麼可以要求對方對此進行一定的賠償,但也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不同的判斷,賠償的項目以及賠償的具體標準,比如說導致他人的傷殘程度已經達到的傷殘等級的措施,是可以要求精神方面損失賠償,具體賠償金額應當根據侵權手段和所造成的後果嚴重程度來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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