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道路交通安全法行爲處理程序規定》明確了9種情況交警可以依法扣留機動車。包括無證駕駛,使用僞造的駕駛證,超載,未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等情形。
9種情況下可以依法扣留車輛:
1、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的;
2、有僞造、變造或者使用僞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嫌疑的;
3、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
4、公路客運車輛或者貨運機動車超載的;
5、機動車有被盜搶嫌疑的;
6、機動車有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準嫌疑的;
7、未申領《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透過公路運輸劇毒化學品的;
8、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
9、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證據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