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速超速處罰條例是什麼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高速超速違規處罰規定如下:
1、在高速行駛超速處罰超過規定時速10%以內,暫不處罰;
2、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20%的,處以50元罰款,記3分;
3、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30%的,處以50元罰款,記6分;
4、超過規定時速30%以上未達50%的,處以200元罰款,記6分;
5、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未達70%的,處以1000元罰款,記12分,可以並處吊銷駕駛證;
6、超過規定時速70%的,處以2000元罰款,記12分,可以並處吊銷駕駛證。
二、高速超速罰款標準
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依法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一次記12分。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一次記6分。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一次記3分。
總的來說,超速行駛會被依法扣分並且罰款,嚴重的還會按刑事處理。法律明確規定,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必須遵守道路交通指示。如涉及嚴重違法行爲,造成交通事故,是需要嚴格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