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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设施征地补偿标准知识是什么

栏目: 补偿标准 / 发布于: / 人气:1.47W

其实关于征地补偿标准,在我国是没有具体的补偿计算的。其不仅仅要考虑多种因素,同时还要保证人们的利益。那么在我国水利设施征地补偿标准知识是什么?这就涉及到本文的法律知识要点,下面就请大家跟随小编一起讨论有关内容。

水利设施征地补偿标准知识是什么

一、水利设施征地补偿标准知识是什么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关于水利设施征地补偿标准知识是什么这一问题,就为大家简单的回答到此。

二、水利设施罪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限定:‘有下列做法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捕:

(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

(二)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疆域、领海标志设施的;

(三)违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 破坏公众水利设施,是妨害公共安全的违法做法,如果被查处,依法要按上述限定予以治安行政处罚

在征得国家同意或者有关部门的批准的时候,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合理的征地以及有效的进行征地补偿,也是在征地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同时水利设施征地补偿标准知识也是需要大家了解,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同时维护自身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