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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什么顺序受偿 |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并存时

栏目: 抵押担保律师解答 / 发布于: / 人气:1.42W

1、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押权受偿。
2、经依法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受偿。
3、值得注意的是,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必须有个前提,即抵押权有效设立且依法登记。
4、按照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原则:未经登记的抵押不能优先于质押权受偿。
《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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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并存时,按什么顺序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