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生活 法律职场 纠纷问题 法律经济 律师解答 合同范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将不当得利非法占位已有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栏目: 职务侵占辩护律师解答 / 发布于: / 人气:6.67K

行为人将其他单位错误交付的数额较大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应以侵占罪论处。
行为人对于占有的财产,在取得之前,根本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行为人占有该份财物,是由于支付方的疏忽、过错造成的,行为人的持有是被动的,严格地说应当属于不当得利的范畴,但由于数额较大,又已被行为人非法占为己有,行为的性质发生了转化,构成侵占罪。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271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将不当得利非法占位已有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