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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鉴定与补充鉴定的联系和区别

栏目: 司法鉴定 / 发布于: / 人气:8.56K

联系是都是要进行鉴定手续,原鉴定无法作为法官判案的依据;区别:重新鉴定属于对原鉴定意见的全盘否定,重新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有关证据材料做出新的鉴定,补充鉴定是基于原来的鉴定意见,在原鉴定的基础上对于其中不明确,或者需要补充说明的有关内容做出新的解释和说明,或者补充说明,不改变原鉴定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重新鉴定与补充鉴定的联系和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