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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使用权公寓定金成功案例

栏目: 律师随笔 / 发布于: / 人气:4.32K

案例一:成功退回禅城万科某产权公寓2万元定金

退回使用权公寓定金成功案例

委托人认购了禅城万科某产权公寓,并支付了2万元定金。销售人员以这种公寓可以自住为噱头,吸引委托人去售楼部看房,又称可以将2套公寓打通,类似于住宅,但价格却远低于住宅,在此宣传之下,委托人心动不已,遂支付了2万元定金。事后才通过上网查询,发现这个公寓的规划用途是办公,并不能用来自住,而且也是无法通煤气的,生活十分不方便。在通过咨询相关部门发现将2套物业打通是违规的,会被相关政府部门查处。
故以销售人员欺诈为由申请退款款项,但是销售人员置之不理,于是找到我们团队,在我们的努力下成功拿回了2万元定金。

案例二:恭喜W女士成功退回广州某使用权公寓定金1万元

基本情况:W女士欲购买一所住宅用于居住和投资,广州某使用权公寓销售人员不断向W女士介绍:该物业是人才公寓,购买价格优惠,超高层高,还可以帮忙申请贷款,以后还可以收取租金等。销售人员也介绍该物业可自住可商用,还有30多年的产权,当时W女士觉得还是比较满意,并交了定金。
实际情况:销售所说的30多年产权其实只是“使用权”,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购买,而是租赁,其次土地性质并不能用于自住使用,与销售人员介绍的自住商用均可有非常大的差距,销售人员利用购房者不懂行,不断利用话术诱导W女士交钱。
处理方式:接到W女士的委托后,了解清楚情况后,我们及时到楼盘现场收集、固定证据、组织证据,与开发商进行了一次有效的、有理有据的交涉,然后开发商立即通知W女士生办理退款。2022年7月25日W女士收到了全部退款。

案例三:委托人L先生成功退回广州某使用权公寓首付款及装修款158800元

开发商宣传:公寓可自住可投资,可加建夹层改建成复式公寓、精装修交付的公寓、交通便利、配套齐全、适合长期居住。
楼盘实际情况:公寓用地性质属于“办公”,不可长期居住、约定的38年租赁期,超过了法定租赁期20年、平层公寓未经报建不可加建夹层。销售人员隐瞒真实情况、对外宣传自住投资均可,诱导广大消费者认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