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中级人民法院,在总结当地的司法实践中,总结出相关的经验,以指导意见的形式发布。
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
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应属于“婚前”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