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 土地增值税纳税人。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1.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及其附着物转让行为。
2.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及其附着物使用行为。
3.对转让房地产行为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