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别人的信用卡不归还而自己使用就属于信用卡诈骗罪的范畴,随着信用卡使用的次数和频率变多,生活中犯信用卡诈骗罪的也多了起来,很多人利用信用卡来获得不义之财。那么,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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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主体是什么?
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