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正式文本的制作由实施鉴定的司法鉴定人办理。
1、制作本例司法鉴定文书。按《关于转发司法部
<司法鉴定文书示范文本>
(试行)的通知》(新司通 [2002]79号)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制作司法鉴定文书。 2、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复核人复核。将制作的司法鉴定文书送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复核人复核签字。
3、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签发。将审定的司法鉴定文书送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发。
4、送司法鉴定人确认签字。将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发后的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两 份送鉴定人签字,其中一份送委托方。
5、加盖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专用章。
6、送达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送达委托方后,作出司法鉴定文书送达回证。
7、退还送鉴材料。按《司法鉴定协议书》退还材料,并由委托方承办人签收。
8、按规定立卷归档。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人员负责。
司法鉴定委托流程主要分为受理、实施、签发这三大步骤。在鉴定受理的过程中,当事人要写一份司法鉴定委托书,准备好送鉴材料,这样鉴定机构决定受理的机率才会增高。最后等到鉴定结果出来,送达回证的签发也是必不可少的,这表明鉴定机构已将鉴定结论送达给当事人。如果您想了解司法鉴定委托书具体怎么写,可以去律师365网站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