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不再理原则的法律规定: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