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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能作为诉讼主体吗?

栏目: 经营管理 / 发布于: / 人气:8.52K
分公司能作为诉讼主体吗?
律师解析:分公司可以作为诉讼主体
分公司作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完全具备了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主体条件:
(1)依法设立;
(2)领取营业执照。因此分公司也具有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资格,能够作为案件的诉讼主体。
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分公司虽然能作为诉讼主体,但是分公司不能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