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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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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转让
在债权转让 金融资产中受让人的范围有多大?
债务人作为受让人为例,以下就是在债权转让 金融资产中受让人的范围有多大的相关解释   在公开竞买的条件下,债务人能否成为受让主体? 理论中并不常见,理论上也很少讨论。笔者以为,假如是普通债务转让,债务人不可能作为买受人,债权人和债务人能够经过债务减免达成协议。但在公开竞买情形下,买受主体除去几类制止主体外,其他主体均可参与,债务人当然不为例外。债务人经过公开竞买的方式本人或经过代理人买受债务,从本钱上思索,是相当经济的,也契合国有资产的保值目的,买断的性质,应为债务的抵销,适用《合同法》的规则。有观念以为,还应赋予债务人竞买时享有优先权,笔者以为,优先权须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则,设定优先权没有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