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所保护的对象,大部分是智力活动所创造的成果,如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新产品、新方法的设计方案。至于商标、商号等,法律是把它们当作商业活动的标志,而不是作为智力成果来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特征:
1、无体,即无实体,或称非物质。
2、知识作为形式,在时间上具有永存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