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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押金取回的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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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押金取回的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押金取回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对于交通事故押金期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的司法实践,如果符合下列条件,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保证金缴纳人可以向交警队要求退还已经交纳的保证金:
1、受害人同意的;
2、双方经协商达成赔偿协议的;
3、在发生事故之日起超过一年,受害方不起诉的;
4、经起诉,判决书已经生效的,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可能是被告)凭判决书可以领走;
5、经起诉,判决书已经生效的,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可能是原告)凭判决书和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可以领走。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