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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是前置程序吗

栏目: 医疗事故鉴定 / 发布于: / 人气:7.42K

医疗事故鉴定并非医疗纠纷诉讼的前置程序。一般来说,患者只要有证据证明接受过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就应当立案受理。
《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医疗事故鉴定是前置程序吗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