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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者随便转院怎么办?

栏目: 美容及医疗纠纷 / 发布于: / 人气:1.69W

交通事故伤者随便转院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伤者随便转院怎么办?

交通事故伤者随便转院相关的费用不予赔偿。被撞人是否通过了公安机关,如果没有通过公安机关的允许,擅自转院,那么费用自理。

如果告到法院,法庭根据以上法律观点认定由于被撞人转院,没有经过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以转院后的医疗费用属自己承担的范围,责任的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规定

《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规定:“受害人应根据就近医疗原则选择医院治疗,确有必要转院治疗的,应经初诊医院允许。受害人擅自在就诊医院以外的医疗、药品销售单位接受治疗和购买药品的费用,原则上不予赔偿,但确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期限是多久?

伤残鉴定一般是在治疗完成后就可以进行。

1、如果是因为涉及伤残申请伤残保险金给付的,均须进行伤残鉴定。伤残鉴定的时效必须等到“医疗终结”方能进行,即被保险人出险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和功能锻炼后,其功能恢复到一定的程度处于稳定状态,此时才能准确评定伤残的程度。通常鉴定时效为出险后3-6个月,为有利被保险人考虑,最长不超过6个月。

2、如果是因为侵权受伤的,伤残鉴定也需等到其功能恢复到稳定的状态。《民法典》第188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如果是工伤,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如果是侵权受伤,则可以由医院鉴定或者由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那么积极的救助伤者应当选择就近治疗的原则,这也是有利于伤者恢复了伤情的同时需要考虑到的,如果说没有经过医院的同意就擅自的转院的话,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是可以不予赔偿的,这在法律当中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