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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行政复议机构

栏目: 行政复议 / 发布于: / 人气:1.25W
如何确定行政复议机构

在对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此时可以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进行行政复议。自然启动行政复议程序需要书写的行政复议申请书,而我国对行政复议的机关和具体行政复议的期限也是有严格要求的。一般超过规定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此时不会再受理案件,不过此时没有超过行政诉讼期限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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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的管辖机构如何确定



    行政复议管辖,是指不同层级、不同职能的行政机关之间受理复议案件的分工。管辖的实质意义在于解决具体对某一行政复议案件由哪个行政机关行使复议权。


    《行政复议法》第12条至15条对行政复议管辖作了集中规定。根据该规定,行政复议管辖按以下规则确立:


    1、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


    2、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


    3、对特殊行政主体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


    (1)对派出机关、机构行为不服的管辖;


    (2)授权关系中的管辖;


    (3)对共同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


    (4)对被撤销行政机关行为不服的管辖。


    通过上面这篇短文,小编给大家回答了行政复议败诉后还能征税吗这方面的问题。企业申请行政复议,被驳回的话,则证明税务部门开具的处罚单是正确的,这样情况下,企业必须要如实纳税,缴纳相关滞纳金。当然,对行政复议不服的,企业还可以申请行政诉讼,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