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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违法所得的认定

栏目: 经济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 发布于: / 人气:1.71W

刑法中的违法所得在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中都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法学理论界亦各持己见,例如有‘犯罪所得说’与‘一般违法所得说’(即非犯罪所得说)。

刑法中违法所得的认定

本人认同‘犯罪所得说’,即刑法中的违法所得应是指犯罪分子因实施犯罪活动,而取得的全部财物,包括金钱或者物品,如盗窃得到的金钱或者物品,贪污得到的金钱或者物品等。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