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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由什么构成?

栏目: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 发布于: / 人气:1.63W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由什么构成?
律师解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一)主观要件: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公共安全
(四)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