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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立功怎么认定的

栏目: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 发布于: / 人气:3.03W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前款所称“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

自首立功怎么认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