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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到期怎么解除

栏目: 刑事处罚辩护律师解答 / 发布于: / 人气:1.05W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委托的律师在嫌疑人、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时,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到期怎么解除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释放、解除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解除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执行机关应当根据原决定机关的决定书解除监视居住,并将解除监视居住的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人。

需要解除监视居住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案件,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十五日前,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决定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监视居住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零三条 

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变化,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