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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向哪里立案

栏目: 刑事立案 / 发布于: / 人气:5.45K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婚罪的立案侦查机关是我国的公安机关,所以重婚罪的立案侦查同犯罪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重婚罪还属于自诉案件,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
级别管辖:重婚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地域管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重婚罪向哪里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