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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枉法罪和报复陷害罪怎样区别

栏目: 刑事犯罪辩护 / 发布于: / 人气:1.94W
徇私枉法罪和报复陷害罪怎样区别
徇私枉法罪和报复陷害罪二者主要区别是:
犯罪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后者侵犯的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既可以是有罪的人、无罪的人。也可以是各种刑事案件;后者的对象则是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和检举人。
客观方面不同,前者客观上表现为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无罪的人而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后者客观是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检举人实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司法工作人员,后者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