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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的精神病是否要关押?

栏目: 刑事处罚辩护 / 发布于: / 人气:2.53W
完全的精神病是否要关押?

一、完全的精神病是否要关押?

精神病国家一般是不能关押的。精神病患者也属于患有严重的疾病,精神病患者不仅不适合关押,在法律上有精神病患者所实施的一些犯罪活动,其实根本没办法追究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的,因为精神病人的所作所为很多时候并非出于本意,主要是当事人自己也控制不了自己。

二、刑事关押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 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1、此处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 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我国完全的精神病人是不具备刑事责任的承担能力的,因此就算他出现了犯罪的行为,也不能够按照正常有刑事责任承担能力的犯罪分子那样去进行关押。如果关押精神病人,那么是属于违法的。但是精神病人他是有监护人的,监护人需要在精神病人的日常生活中对他进行好监护的责任,否则监护人有可能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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