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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基站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栏目: 刑事处罚辩护 / 发布于: / 人气:4.52K
伪基站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一、伪基站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伪基站处罚规定具体如下:

1、擅自设置、使用伪基站可能会被判处以下的刑事处罚

《刑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擅自设置、使用伪基站不构成犯罪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七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从事诈骗等违法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转让无线电频率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

第七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无线电台执照,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1)不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要求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

(2)故意收发无线电台执照许可事项之外的无线电信号,传播、公布或者利用无意接收的信息;

(3)擅自编制、使用无线电台识别码。

二、非法生产、销伪基站罪名构成规定是怎样的?

伪基站罪名构成规定具体如下:

1、非法生产、销售伪基站可能会构成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

(1)未经批准设置无线电广播电台(以下简称“黑广播”),非法使用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频率的;

(2)未经批准设置通信基站(以下简称“伪基站”),强行向不特定用户发送信息,非法使用公众移动通信频率的;

(3)未经批准使用卫星无线电频率的;

(4)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干扰器的;

(5)其他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的情形。

2、非法生产、销售伪基站可能会构成非法经营罪

非法生产、销售“黑广播”“伪基站”、无线电干扰器等无线电设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情节严重”:

(1)非法生产、销售无线电设备三套以上的;

(2)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在非法生产、销售无线电设备窝点查扣的零件,以组装完成的套数以及能够组装的套数认定;无法组装为成套设备的,每三套广播信号调制器(激励器)认定为一套“黑广播”设备,每三块主板认定为一套“伪基站”设备。

擅自设置、生产、或者是销售伪基站的行为都是违法的,若是此类违法行为满足法定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那么经过公安机关侦查,相关当事人可能会由于因涉嫌犯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而被量刑。

Tags:基站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