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生活 法律职场 纠纷问题 法律经济 律师解答 合同范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故意寻衅滋事该如何处理?

栏目: 刑事处罚辩护 / 发布于: / 人气:1.13W

故意寻衅滋事该如何处理?

故意寻衅滋事该如何处理?

寻衅滋事罪是刑法第六章第一节规定的犯罪之一。根据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恶劣、情节严重或者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犯罪。对于轻微的、无害的挑衅性、煽动性行为,只能作为一般的违法行为处理。挑衅滋事罪的起点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处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

每增加一个定罪的案件,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一个非定罪的案件,或者相同的情况,刑期增加六个月。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处一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每增加一项轻微伤害,刑期将增加6个月至1年;每增加一处轻伤,刑期就增加两个月。强行征用他人财物或者擅自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每增加200元,增加1个月的刑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挑衅、扰乱社会秩序行为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任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强行或者擅自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三)在公共场所闹事的。在公共场所造成严重混乱的。

对多次有前款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Tags:寻衅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