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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栏目: 刑事处罚辩护 / 发布于: / 人气:3.1W

一、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处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150条的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

二、犯罪构成

1、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首先,行为人生产、销售的必须是假药。《刑法》141条明确规定,"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2、行为有人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也就是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某种物品充当合格或特定药品的行为,都是生产假药的违法行为

3、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自然人中有使用自制的药品于临床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犯本罪的,如现在的很多医院都设有制剂室,用以生产供本单位使用的药品,有的医疗单位由于经济效益的驱使,违规生产劣质药品或超范围生产药品用于临床等。还有个别的医疗单位明知是假药而违规销售,都可构成该罪。

5、该罪的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会发生侵害人体健康的危险,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三、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假药劣药不仅不能治病,长此下去甚至会贻误病情,更加关键的是,假药劣药流放到市场当中之后,损害的是社会间最基本的信誉,民众对药品监督局也会大失所望,对这样的行为必须要严惩不贷方可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身为医务人员参与销售假药劣药的,要从重处罚。

一直以来我们国家的药品价格都是居高不下的,近年来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倒逼药品价格下降,比如说采取一致性评价的方式,但其实这样还有一些不法分子想要销售伪劣的药品,从而牟取高额的利润,这种行为必须要通过刑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