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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司法鉴定伤残鉴定规定是什么?

栏目: 司法鉴定 / 发布于: / 人气:2.8W

一、嘉兴司法鉴定伤残鉴定规定是什么?

嘉兴司法鉴定伤残鉴定规定是什么?

嘉兴司法鉴定伤残鉴定规定是根据具体的伤害程度来做出不同判断。人体损伤是指身体结构完整性遭受破坏或者功能(包括生理功能、心理功能)出现的差异或者丧失。本标准将人体损伤程度分为重伤、轻伤、轻微伤三等。

1、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者容貌毁损;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貌中度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

2、轻微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轻微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轻微或者短暂障碍;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轻微伤害的损伤。

3、按照损伤严重程度由重至轻依次分为重伤一级、重伤二级、重伤三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轻伤三级;轻微伤一级、轻微伤二级,共八级。

二、司法鉴定伤害规定内容是什么?

重伤一级

1、原发性脑干损伤持续性昏迷状态伴去大脑强直;

2、继发性脑干损害持续性昏迷状态伴去大脑强直,或者伴去皮质状态;

3、损伤遗留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4、损伤遗留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排便及排尿功能障碍;

5、损伤遗留非肢体瘫的重度运动障碍;

重伤二级

1、原发性脑干损伤或者继发性脑干损害持续性昏迷状态;

2、损伤遗留四肢瘫,肌力4级以下;

3、损伤遗留两肢或者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

3、损伤遗留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

3、损伤遗留双手大部分肌瘫,肌力2级以下;

4、损伤遗留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

5、损伤遗留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

6、特殊皮质功能障碍出现完全感受性(感觉性)失语或者混合性失语;

颅脑损伤致智力障碍,智商评估参考值在(21-34)之间,日常生活明显依赖,社会功能损害(重度),言语功能严重受损,不能进行有效的语言交流,持续6个月;

7、颅脑损伤致精神病性障碍,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经常出现危险或者冲动行为,对自身或者他人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社会功能损害(重度),持续6个月;

8、损伤遗留排便和排尿功能障碍(重度);

9、外伤性晚期癫痫,经规范药物治疗1年,仍难以控制发作;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发生了打架斗殴等相关的情况的话,可以对于伤害的程度来作出司法鉴定,通常状况之下是需要判断属于轻伤还是轻微伤或者是重伤的。当然了,不管是哪一种伤害,最终肯定是需要根据资料进行第1次见书为准的,毕竟是属于专业性的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