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生活 法律职场 纠纷问题 法律经济 律师解答 合同范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吧 > 诉讼仲裁 > 仲裁

下达仲裁裁决不签收传票怎么办?

栏目: 仲裁 / 发布于: / 人气:1.11W

一、下达仲裁裁决不签收传票怎么办?

下达仲裁裁决不签收传票怎么办?

下达仲裁裁决不签收传票有两种处理方式,如果对方有来开庭,有确认送达地址,仲裁委可以按这个地址寄送,可以视为送达。如果开庭也没有,仲裁委可以公告送达,可以在仲裁机构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法律对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告送达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当在公告中说明起诉或上诉的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的,应当说明出庭地点、时间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决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裁判是第一审法院作出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审人民法院。

二、仲裁裁决有哪几种类型?

1、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

根据所处理的纠纷是否具有涉外因素,仲裁可分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前者是该国当事人之间为解决没有涉外因素的国内民商事纠纷的仲裁;后者是处理涉及外国或外法域的民商事务争议的仲裁。

2、机构仲裁和临时仲裁

根据是否存在常设的专门仲裁机构,仲裁可以分为临时仲裁和机构仲裁。临时仲裁是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将他们之间的争议交给临时组成的仲裁庭而非常设性仲裁机构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意见书的仲裁。机构仲裁是当事人根据其仲裁协议,将它们之间的纠纷提交给某一常设性仲裁机构所进行的仲裁。

3、依法仲裁和友好仲裁

根据仲裁裁决的依据不同,仲裁可分为依法仲裁和友好仲裁。依法仲裁是指仲裁庭依据一定的法律规定对纠纷进行裁决。友好仲裁则是指依当事人的授权,依据它所认为的公平的标准作出对当事有约束力的裁决。

下达仲裁裁决,不签收传票可以按照留置送达的规定,做缺席仲裁。按照不同的划分条件,仲裁裁决分为六种类型,依据所处理的纠纷是否涉外,而分为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依据是否存在常设专门仲裁机构,可以分为临时仲裁和机构仲裁;根据仲裁裁决的依据不同,分为依法仲裁和友好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