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生活 法律职场 纠纷问题 法律经济 律师解答 合同范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情节特别轻微的损毁他人财物如何处理?

栏目: 治安管理 / 发布于: / 人气:4.36K

(一)情节较轻的,处拘留五日,可并处罚款二百元;

情节特别轻微的损毁他人财物如何处理?

(二)情节一般的,处拘留七日,可并处罚款二百至五百元;

(三)情节较重的,根据案情,按三档处罚:第一,处拘留十日,可并处罚款五百元;第二,拘留十二日,可并处罚款五百至一千元;第三,拘留十五日,可并处罚款五百至一千元。

故意损毁他人财物如果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福建省在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1)数额较大(福建省数额标准1万元-5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福建省数额标准5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对他人的东西造成了破坏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的,故意毁坏财物还需要接受处罚,故意损毁他人财物如果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是毁坏财物情节严重的,法院审理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案或其他的刑事案件,审理时间其实某种程度上都得考虑到案件的难易程度。而且,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案属于公诉案件,在公诉方起诉之前,犯罪嫌疑人主动履行了民事赔偿责任的,也不能免于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