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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活动中证人作证时间长吗

栏目: 证据调查 / 发布于: / 人气:1.84W

一、民事诉讼活动中证人作证时间长吗?

民事诉讼活动中证人作证时间长吗

证人作证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证人只需要把自己知道的事情清楚地陈述完毕即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二、对证人作证的要求有哪些?

1、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但是,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 作为证人。

2、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 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3、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但是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 提交书面证言。“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1)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2)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3)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5)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前款情形,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 证。 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4、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证人为聋哑人的,可以其他表达方式作证。

5、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

6、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

7、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

8、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法律不可能规定证人在法庭上陈述多长时间就不能继续陈述了,所以,证人作证的时间不受到任何的限制,但证人作证的时候不能添油加醋,更不允许做伪证,做伪证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官也会告知证人做伪证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