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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诉前保全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栏目: 诉讼管辖 / 发布于: / 人气:2.88W

一、房屋诉前保全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房屋诉前保全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房屋诉前保全财产分配是按照债权人的顺序来进行一个分配,保全财产拍卖后执行款需要按照顺序分配,财产保全需要在诉讼前提出,诉前保全后,财产会被查封、扣押或者冻结,不能拖回家也不能进行拍卖,需要法院判决后才能处理,如果对方履行了法院规定的义务,那么法院就不能拍卖保全后的财产。

二、债权人不能优先购买房产

在法院拍卖执行的房产时,债权人没有优先购买权,在房地产中有优先购买权的有以下三类人: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2、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应该提前15日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3、共有人处分自己享有的份额的,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拍卖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但其性质是买卖,不能剥夺承租人优先购买的权利,出租人或者拍卖行依然有义务通知承租人拍卖事宜。具体操作参照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其中第十六条规定:“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

三、债权人的代位权的五个法律要件

阐述完了债权人不可以在法院拍卖执行的房产时优先购买房产,另外因为债权人代位权是合同法中又一种新确立的重要制度,所以我们再看看债权人的代位权的五个法律要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

2、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并且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

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日常生活当中很多的人员,他们对于房屋这个问题都非常的敏感,因为房屋一方面它的价值额度是非常的大的,另外一方面它在分配的时候,所有权的归属问题是非常的关注的,因为它不能够将其分为几个部分,所以诉前财产保全也经常在房屋上面得以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