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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下车开车门碰到人是谁的责任?

栏目: 交通事故责任律师解答 / 发布于: / 人气:1.2W
乘客下车开车门碰到人是谁的责任?
律师解析:开车门撞上是开车门人的责任。驾驶员开车门时要看周围环境,观察前后有无行人再开车门。请出行时注意安全,时刻观察周围。一方面保证自己的安全,也避免了不必要的危险和麻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四)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