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报废了之后车牌由车管所接管,但是也可以通过申请手续继续使用原车牌。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七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一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五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