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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如何办理

栏目: 社保 / 发布于: / 人气:8.65K

一、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如何办理

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如何办理

直接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就可以了。参保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参保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该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1、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

4、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5、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布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6、其他核准执业的有关证件、资料。

外商投资企业还须持有关部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外国、港澳台和外商机构在北京设立的办事处(机构),须出示市工商行政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国内驻京非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还须提供上级法人单位开具的办理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统筹全权委托授权书。

对参保单位填报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社保经(代)办机构应当即时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为参保单位开具《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专户开户通知》,参保单位凭此通知到指定银行开设缴费专户;社保经(代)办机构依据银行开户回执对参保单位予以登记并核发《登记证》。

二、社保登记的条件

1、缴费单位必须在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北京市有关政策同时办理几项社会保险登记。

2、缴费单位应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期限及时到工商企业执照注册地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住所(地址)所在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保登记必须在公司成立起30天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同时要携带好相关的文件。如果该公司或者机构依法破产或者解散了的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关部门办理社保登记证的注销手续,停止缴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