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涉及工伤保险关系转移的职工。
二、办理流程: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基金支付科办理。
三、办理材料:原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关系转出所需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2、原单位、新用人单位、工伤职工三方签订的《承接工伤保险责任协议书》。
3、《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