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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小心撞了人要给误工费吗

栏目: 工伤赔偿标准 / 发布于: / 人气:7.22K

我不小心撞了人要给误工费吗

随着人们物质水平的提高,汽车几乎成了每个家庭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然而汽车的普及带来的不仅仅是交通出行的方便,还有一系列弊端,比如交通事故的多发。这类事件的发生一方面有自己的原因,另一方面还有他人的不当行为,那么,我撞了人要给误工费吗,怎么处理。

1、营养费以医院的已经为准;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

误工费赔偿金额= 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其它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但是由于工作的差异性,导致误工费的结算需要结合受害人的职业特性,因此这类问题的解决还是存在一定的麻烦性。当我们在实际生活中遇到此类情况时,更多的不是考虑如何躲避责任,而是积极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