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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主动辞职企业还要补偿吗

栏目: 劳动争议律师解答 / 发布于: / 人气:1.04W
员工主动辞职企业还要补偿吗
律师解答:不需要。律师解析:员工主动辞职公司一般不需要赔偿,但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1.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3.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4.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