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资本融资和商品流通的日益发展,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担保、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应运而生,并越来越成熟和被公众所接受。最常见的是充当别人债务的担保人,但很多人不知道自己成为担保人后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事实上,担保人应当根据不同的担保方式承担不同的责任和方式。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的,以一般保证为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没有审理、仲裁,债务人的财产没有依法强制执行,债务不能履行前,可以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债务人的财产以前没有被强占的,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的变更,给债权人要求履行债务造成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书面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他的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主合同中指定的义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或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范围内。也就是说,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权人履行债务,又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应当注意,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最后,主合同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或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使担保人违反的真正含义提供担保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否则,原则上,由保证人履行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