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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户口迁移手续是怎样的?

栏目: 户口 / 发布于: / 人气:3.23W

一、江西省户口迁移手续是怎样的?

江西省户口迁移手续是怎样的?

户口迁移:需要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二代证,如果没有办理就须同时在户籍办理办理)

2、二代证身份证相片2张

3、如果是集体户口要提供单位同意迁出的证明。

4、房产证或者(按揭合同和首期供房银行划帐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5、原来的户口本办理户口迁移的手续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二、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屋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是需要到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来进行咨询一下,因为可能各个地方是有不同的要求的,所以在这一点上必须要予以注意,这样可以避免发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