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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广州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栏目: 户口 / 发布于: / 人气:2.18W

一、转广州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转广州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广州积分入户要求申请人年龄需在二十到四十五周岁之间,且拥有初中以上学历;申请人拥有合法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有稳定的工作与住所。申请人在本市已缴纳职工社会保险,且缴纳年限满四年;申请人无违法犯罪记录,且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1、如果是所内迁移户口,只需凭本人身份证及户口薄,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果当事人办理的是婚迁,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时候,还需提供本人结婚证及计划生育证明的复印件,如果办理的是建房、购房迁移,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2、如果是所间迁移户口,申请人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及户口薄,到入户地的派出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凭准予迁入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之后,便可以到入户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3、如果是跨区迁移,申请人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及户口薄,到入户地的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并按要求将入户申请表填写完整,用过派出所的审核后,申请人会收到一份准予迁入证明,凭准予迁入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即可。

二、居民常住户口怎么注销的?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户口登记条例》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居民户口注销有两种情况,其一,户口本人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后需要注销户口。其二,公民去世之后,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抚养人及亲属,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去世者的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