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采取以下格式:一、本人身份的说明;二、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三、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四、本人财产的说明;五、本人保险的说明;六、本人相关事务的执行;七、以前订立遗嘱的情况,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的声明;八、签名及日期。《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